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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:走私虚拟货币矿机,可能涉及哪些罪名?

2026-10-24行业动态阅读 1

分类
行业动态
相关币种
综合
发布时间
2026-10-24
来源
吴说区块链 ↗

作者:邵诗巍律师

声明:本文为转载内容,读者可通过

2021 年以来,国内对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监管持续收紧。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明确要求严禁新增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,加快存量项目退出,并加强对“挖矿”活动上下游全产业链的监管。

但是,政策层面的限制并没有使矿机的市场需求随之消失。受虚拟货币价格、挖矿收益以及二手矿机流通等因素影响,实践中仍然存在购买、运输和进口矿机的需求。有些企业通过正常渠道申报进口,也有人采取低报价格、伪报品名、拆解整机或者夹藏运输等方式将矿机运入境内,由此引发海关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追诉。

那么,走私矿机到底可能涉及哪些罪名?什么情况下只是行政处罚、什么情况下会被追究刑事责任?

1 进口虚拟货币矿机被海关查扣,可能按什么罪名处理?

走私矿机在刑法上可能对应三个罪名,分别是走私普通货物罪、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和走私废物罪。 定哪个罪,取决于矿机被认定为什么性质的货物。

矿机被当作普通电子设备的,行为人通过低报价格、伪报品名偷逃进口环节税款,适用《刑法》第 153 条走私普通货物罪。公开裁判文书中,绝大多数矿机走私刑事案件定的都是这个罪,包括(2020)粤刑终 766 号、(2018)粤 03 刑初 315 号等。

矿机被认定为国家禁止进口货物的,行为人明知禁止仍逃避海关监管,适用《刑法》第 151 条第 3 款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。目前公开信息中,仅有宁波海关 2026 年 7 月通报的廖某某等人案适用了这一罪名。

两个罪名的量刑差距很大。同样价值 200 万元的矿机,按普通货物定罪,偷逃税额可能只有二三十万元,落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区间;按禁止进口货物定罪,货值直接超过 100 万元,起步就是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邵律师在《走私虚拟货币矿机,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还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?》一文中对此有详细对比分析。

进口的矿机如果已经损坏报废、经鉴别属于固体废物,法律评价转向《刑法》第 152 条第 2 款走私废物罪。

来源:吴说区块链

本文由 GTokenTool 摘编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;内容仅供参考,不构成投资建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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